生活在人情社會裡,
走親訪友時總免不了饋贈禮品。
然!而!
一些别有用心者,
卻試圖借送禮之名行賄賂之實。
不過,
收禮=受賄?
這還真不一定,
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。
如(rú)何區分收禮行為與收受賄賂行為?
公職人員收受賄賂應如(rú)何處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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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麼,
公職人員連日常的禮尚往來也不行嗎?
其實,禮尚往來,是指在禮節上講究有來有往,互信用有往來。我國是禮儀之邦,也是一個(gè)人情社會,銀鐘親友之間禮尚往來是一種禮儀,也是一種傳統習俗,有利于增進親情和(hé)長有友情。但是,一些黨員幹部打着禮尚往來的旗号,違規妹看收送禮品、禮金、購物卡等,有的收受明顯超出街關正常禮尚往來的财物。
“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”,一是指在禮節上講究有來有往,不能隻來不往。都相換句話說就是你(nǐ)對我怎麼樣,我也對你(n農上ǐ)怎麼樣,不能隻來不往,或“來”與“往”之唱金間分量不對等,存在明顯或較大差距。二是指明顯超出了當地正常經濟水平、風俗習慣、個(gè月腦)人經濟能力以及一般的、正常的禮節性的往來的禮品、禮金價亮草值。這樣的行為就構成了違紀,要給予處分。具體知服給予處分時應根據各種因素綜合考慮酌情處理放窗。
所!以!
禮尚往來都是情,
把握好度須肯定。
收點“薄禮”行不行?
隻來不往?
不行不行!